媒體成攻擊競業血滴子? 當今網媒、社群的負面宣傳戰

by beauty

蘇聯時期特務機構KGB,在冷戰結束後變身全球最強大的假訊息製造中心─「俄邏斯巨魔工廠」(IRA Internet Research Agency)。「巨魔工廠」的名言是:「謊話只要操作正確,就會變成真的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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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巨魔」宣傳戰中,最厲害的一招就是「反射性控制」,藉由傳送設計過的訊息或假資訊,來激發對手自願性做成利於己方的決策。「巨魔」控制敵人的決策,除了假訊息外,還包括「偽裝、黑函、讓步、鼓舞、壓迫、震攝、利誘、欺騙、隱匿、擾亂、訊息過載、網路攻擊、不對稱戰爭、經濟攻擊」等。如今這一套戰略方針被現代網軍和政治、企業商業戰引用,就成了新時代的網路「暗黑宣傳戰」!

正規新聞不敵虛假暗黑報導

全世界最古老的報紙─奧地利《維也納日報》今年6月底宣告停刊,其社論感慨:「傳統媒體如今置身於風暴之中,嚴肅的內容必須在傳播平台上,與越來越多的假新聞、陰謀論、狗狗貓貓的短影片一起爭搶大眾的注意力」。《維也納日報》是媒體中的「名門正派」,但仍不敵閱聽眾容易被網路假訊息和短影音吸引的特性而宣告落幕。因為假新聞、假訊息通常會塑造得極盡誇張的驚悚與令人髮指,所以它的轟動效應會比一般「具有批判性的高質量報導」來得更加吸引人注意。

事實上,近年來商業集團因為併購媒體,因此許多大型電視媒體公司多屬上市櫃公司或其負責人所控制。例如:八大電視─台塑;東森電視─茂德國際;TVBS─宏達電。三立電視甚至還買了「頑皮世界」野生動物園。這些電視媒體的新聞或節目被用來宣傳或置入其母公司產品、理念,也時有所聞。

其次,大型企業創辦或轉投資成立媒體,這也衍伸出媒體是否被關係企業利用或以商業合作模式,成為攻擊對手利器的道德及法律規範問題。

企業投資成立媒體 恐變相成為打擊異己工具

不過電子媒體為NCC的管轄範圍,有衛廣法明確規範新聞不得置入商品、宣傳或廣告化,否則罰款20萬至200萬元。報導未盡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,處分高達30萬至200萬元。而報導與母公司相關新聞,也必須明確揭露為「涉己新聞」。因此電視媒體比較不敢明目張膽進行新聞廣告化、業務置入或攻擊競業對手。

先前政府推動《數位通訊傳播法》草案,因爭議頗大未能在立法院三讀通過。而2022年NCC擬推動的《數位中介法》草案,也因有侵犯言論自由的重大爭議造成社會疑慮而暫時作罷。因此現階段諸如「好房網」直接被母公司用來攻擊競業公司,也只能引用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「顯失公平行為」來進行處理或查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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